永道-KY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公開發行公司-未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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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其他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6863 |
地址 | P.O. 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
英文地址 | 17F., No. 51, Sec. 2, Chongqing S. Rd. Zhongzheng Dist.,Taipei City 100,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
統一編號 | |
官網 | www.arizontw.com/webls-zh-tw |
電子郵件信箱 | investor@arizonrfid.com |
傳真機號碼 | 02-23222451 |
簽證會計師2 | 邵志明 |
簽證會計師1 | 林淑婉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
過戶電話 | 02-23816288 |
股票過戶機構 | 永豐金證券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743,18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23-03-21 |
成立日期 | 2021-10-21 |
總機電話 | 02-23224824 |
代理發言人 | 林秉毅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 | 林冠宇 |
總經理 | 林秉毅 |
董事長 | 何奕達 |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 | KY 開曼群島 |
永道-KY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113-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06,908
本期淨利(淨損)(元):447,932,746
可分配盈餘(元):324,968,75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2,014,75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2,954,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1) 本公司現處於成長階段,本公司之股息/紅利得以現金或/及股份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且本公司股息/紅利之配發應考量本公司資本支出、未來業務擴充計畫、財務規劃及其他為求永續發展需求之計畫。(2) 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百分之一以上為員工酬勞,以股份及/或現金方式分派予員工;並得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分派予董事。除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外,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發放。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就其剩餘數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前述發放員工及董事酬勞之董事會決議,應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股東會報告。本項所稱「獲利」,係指尚未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稅前利益。(3) 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或附於股份之權利另有規範外,凡本公司於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應繳納之稅款、彌補虧損(包括先前年度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撥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已發行資本總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剩餘之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得由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百分之三十,加計經本公司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所定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息/紅利予股東,其中現金股息/紅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息/紅利總額之百分之二十。(4) 於掛牌期間,除股東會另有決議外,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以及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予股東,均應以新台幣為計算基準。(5) 董事會得自任何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中,抵扣股東當時到期應給付予本公司之任何款項(如有)。(6) 任何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均得以電匯至股東指定之銀行帳戶,或直接將支票或匯票郵寄至股東登記地址,或至持有人以書面指定之人或地址之方式給付之。在共同持股之情形下,任一持有人均得有效收受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7) 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者外,任何特別盈餘公積得迴轉為本公司之未分配盈餘。
備註:
永道-KY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112-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51,316,168
本期淨利(淨損)(元):338,637,826
可分配盈餘(元):147,556,54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06,90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98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7,149,64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1) 本公司現處於成長階段,本公司之股息/紅利得以現金或/及股份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且本公司股息/紅利之配發應考量本公司資本支出、未來業務擴充計畫、財務規劃及其他為求永續發展需求之計畫。(2) 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百分之一以上為員工酬勞,以股份及/或現金方式分派予員工;並得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分派予董事。除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外,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發放。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就其剩餘數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前述發放員工及董事酬勞之董事會決議,應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股東會報告。本項所稱「獲利」,係指尚未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稅前利益。(3) 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或附於股份之權利另有規範外,凡本公司於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應繳納之稅款、彌補虧損(包括先前年度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撥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已發行資本總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剩餘之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得由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百分之三十,加計經本公司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所定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息/紅利予股東,其中現金股息/紅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息/紅利總額之百分之二十。(4) 於掛牌期間,除股東會另有決議外,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以及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予股東,均應以新台幣為計算基準。(5) 董事會得自任何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中,抵扣股東當時到期應給付予本公司之任何款項(如有)。(6) 任何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均得以電匯至股東指定之銀行帳戶,或直接將支票或匯票郵寄至股東登記地址,或至持有人以書面指定之人或地址之方式給付之。在共同持股之情形下,任一持有人均得有效收受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7) 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者外,任何特別盈餘公積得迴轉為本公司之未分配盈餘。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