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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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通信網路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8011 |
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三路12巷3號 |
英文地址 | No.3, Lane 12,Wuquan 3rd RoadXinzhuang District, New Taipei City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2362365 |
官網 | www.ttcc.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fnc@ttcc.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299-3958 |
簽證會計師2 | 李冠豪 |
簽證會計師1 | 謝東儒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
過戶電話 | (02)2361-1300 |
股票過戶機構 | 富邦綜合證券(股)公 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509,218,91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1-09-19 |
成立日期 | 1981-12-21 |
總機電話 | (02)2299-1066 |
代理發言人 | 鄭全斌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部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陸秀芳 |
總經理 | 李慶煌 |
董事長 | 李慶煌 |
台通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113-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14,264,014
可分配盈餘(元):9,933,69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933,69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備註:
台通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112-06-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9,287,340
本期淨利(淨損)(元):-243,760,381
可分配盈餘(元):-322,013,82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備註:
台通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5
股東會日期:111-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7,390,204
本期淨利(淨損)(元):-199,790,180
可分配盈餘(元):-69,287,34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9,287,34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