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8081
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三路2號
英文地址No 2,Industry E. RD. III, Hsinchu Science ParkHsinchu, 300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149723
官網http://www.gmt.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r@gmt.com.tw
傳真機號碼03-5784289
簽證會計師2謝智政
簽證會計師1江采燕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61,720,7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8-12-30
成立日期1996-07-03
總機電話03-5788833
代理發言人唐漢光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吳錦川
總經理吳錦川
董事長謝南強

致新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909,661,453

本期淨利(淨損)(元):1,486,073,141

可分配盈餘(元):3,247,851,78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41,442,77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06,409,00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將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決定股東股息紅利之金額,其中現金紅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八十。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及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得以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致新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83,064,864

本期淨利(淨損)(元):1,925,561,775

可分配盈餘(元):3,116,070,46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909,661,45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即稅前利益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獲利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則應先扣除累積虧損之數額後,再就餘額計算提撥。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之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將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決定股東股息紅利之金額,其中現金紅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八十。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及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得以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06,409,008

備註:無

致新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6

股東會日期:111-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56,905,720

本期淨利(淨損)(元):2,181,547,912

可分配盈餘(元):2,761,818,01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83,064,86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78,753,15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則應先扣除累積虧損之數額後,再就餘額計算提撥。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之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將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決定股東股息紅利之金額,其中現金紅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八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