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樺電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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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8114 |
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大同街23號 |
英文地址 | No.23, Datong St., Tucheng Dist.New Taipei City 236,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振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2514341 |
官網 | www.posiflex.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ir@posiflex.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268-5388 |
簽證會計師2 | 陳蓓琪 |
簽證會計師1 | 于紀隆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樓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31153147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066,689,19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2-11-26 |
成立日期 | 1984-08-11 |
總機電話 | 02-2268-5577 |
代理發言人 | 郭育聞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 | 徐瑞妤 |
總經理 | 陳茂強 |
董事長 | 陳茂強 |
振樺電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113-06-1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89,465,560
本期淨利(淨損)(元):419,558,065
可分配盈餘(元):1,156,227,96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00,927,83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55,300,12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二%且不高於十%為員工酬勞,以及不高於四%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之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優先分派特別股股息後,如尚有餘額,再分派普通股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營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最佳資本支出預算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除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各依其發行條件辦理外,股利金額最低至少應為當年度決算稅後淨利彌補以往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等各項金額後之百分之六十。除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各依其發行條件辦理外,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與現金之平衡政策,於滿足最佳資本預算及考量每股盈餘稀釋程度下,如公司無重大投資之考量,則發放股息及股東紅利時,現金股利所佔之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惟實際股利分派比率得依總體經濟情況、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調整之。
備註:
振樺電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6
股東會日期:112-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4,131,451
本期淨利(淨損)(元):846,231,551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二%且不高於十%為員工酬勞,以及不高於四%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之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優先分派特別股股息後,如尚有餘額,再分派普通股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營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最佳資本支出預算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除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各依其發行條件辦理外,股利金額最低至少應為當年度決算稅後淨利彌補以往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等各項金額後之百分之六十。除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各依其發行條件辦理外,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與現金之平衡政策,於滿足最佳資本預算及考量每股盈餘稀釋程度下,如公司無重大投資之考量,則發放股息及股東紅利時,現金股利所佔之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惟實際股利分派比率得依總體經濟情況、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調整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28,610,405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2.06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94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89,465,560
可分配盈餘(元):1,162,513,474
備註:
振樺電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7
股東會日期:111-06-0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6,741,668
本期淨利(淨損)(元):465,567,152
可分配盈餘(元):422,224,42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4,131,45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38,092,97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二%且不高於十%為員工酬勞,以及不高於四%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之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優先分派特別股股息後,如尚有餘額,再分派普通股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營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最佳資本支出預算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除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各依其發行條件辦理外,股利金額最低至少應為當年度決算稅後淨利彌補以往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等各項金額後之百分之六十。除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各依其發行條件辦理外,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與現金之平衡政策,於滿足最佳資本預算及考量每股盈餘稀釋程度下,如公司無重大投資之考量,則發放股息及股東紅利時,現金股利所佔之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惟實際股利分派比率得依總體經濟情況、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調整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