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8213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二路12號
英文地址NO.12, INDUSTRIAL 2 RD.,PINGZHEN DIST., TAOYUAN CITY 324,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801378
官網www.tpt-pcb.com.tw
電子郵件信箱ritahu@tpt-pcb.com.tw
傳真機號碼03-4698277
簽證會計師2連淑凌
簽證會計師1陳宜君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712,424,88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9-12-25
成立日期1998-04-21
總機電話03-4698860
代理發言人吳珮君
發言人職稱財務處副總
發言人胡秀杏
總經理李明熹
董事長徐正民

志超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4-2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498,728,279

本期淨利(淨損)(元):1,094,090,321

可分配盈餘(元):7,166,789,20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895,546,71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71,242,48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32條之1: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 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 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 餘公積。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得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 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 分派之。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 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為考量穩定發展及財務結構健全,盈餘分派以不低於可 分配盈餘減除以往年度盈餘後之百分之十,惟可分配盈餘減除 以往年度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可決議全數轉入保 留盈餘不予分派。 盈餘分派時,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志超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2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594,465,211

本期淨利(淨損)(元):1,472,323,574

可分配盈餘(元):7,176,834,49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498,728,27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78,106,22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32條之1: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 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 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 餘公積。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得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 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 分派之。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 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為考量穩定發展及財務結構健全,盈餘分派以不低於可 分配盈餘減除以往年度盈餘後之百分之十,惟可分配盈餘減除 以往年度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可決議全數轉入保 留盈餘不予分派。 盈餘分派時,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志超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611,500,641

本期淨利(淨損)(元):2,258,928,741

可分配盈餘(元):6,543,813,91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594,465,21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56,212,44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32條之1: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 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 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 餘公積。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得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 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 分派之。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 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為考量穩定發展及財務結構健全,盈餘分派以不低於可 分配盈餘減除以往年度盈餘後之百分之十,惟可分配盈餘減除 以往年度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可決議全數轉入保 留盈餘不予分派。 盈餘分派時,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