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一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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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機機械 |
股票屬性 | 證券期貨業 |
股票代碼 | 8222 |
地址 | 台南市新營區新工路13巷1號 |
英文地址 | NO. 1, LN. 13, XINGONG RD XINYING DIST., TAINAN CITY, ROC 730 |
登記公司、店家 | 寶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04431804 |
官網 | www.aerowin.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finance-1@aerowin.com |
傳真機號碼 | 06-6535057 |
簽證會計師2 | 楊朝欽 |
簽證會計師1 | 王騰葦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10489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048125 |
股票過戶機構 |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685,735,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5-01-27 |
成立日期 | 1974-10-05 |
總機電話 | 06-6535001 |
代理發言人 | 謝舒萍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胡淑賢 |
總經理 | 曾國浩 |
董事長 | 曾國浩 |
寶一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2-21
股東會日期:114-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057,919
本期淨利(淨損)(元):102,088,065
可分配盈餘(元):103,092,34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5,090,89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8,001,45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5%⾄10%為員⼯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於3%為董事酬勞。員⼯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總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當年度決算之盈餘,依上開規定提列之餘額,⾄少提撥百分之五⼗分派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第⼆⼗⼆條 本公司⽬前產業發展屬成⻑階段,為考量產業成⻑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並顧及投資⼈之權益,採股票股利及現⾦股利⼆者平衡股利政策,當公司⾃外界取得⾜夠資⾦⽀應該年度資⾦需求時,將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少提撥百分之五⼗發放現⾦股利。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寶一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3
股東會日期:113-06-2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888,141
本期淨利(淨損)(元):60,625,822
可分配盈餘(元):31,629,96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057,91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572,05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5%至10%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總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當年度決算之盈餘,依上開規定提列之餘額,至少提撥百分之五十分派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並顧及投資人之權益,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者平衡股利政策,當公司自外界取得足夠資金支應該年度資金需求時,將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至少提撥百分之五十發放現金股利。
備註:
寶一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17
股東會日期:112-06-2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3,857,830
本期淨利(淨損)(元):18,914,848
可分配盈餘(元):-24,888,14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888,14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5%至10%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總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當年度決算之盈餘,依上開規定提列之餘額,至少提撥百分之五十分派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並顧及投資人之權益,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者平衡股利政策,當公司自外界取得足夠資金支應該年度資金需求時,將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至少提撥百分之五十發放現金股利。
備註:
寶一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111-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7,951,522
本期淨利(淨損)(元):-102,947,953
可分配盈餘(元):-43,857,83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857,83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5%至10%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總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當年度決算之盈餘,依上開規定提列之餘額,至少提撥百分之五十分派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並顧及投資人之權益,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者平衡股利政策,當公司自外界取得足夠資金支應該年度資金需求時,將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至少提撥百分之五十發放現金股利。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