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光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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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子零組件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8249 |
地址 | 台北市內湖區南京東路六段501號9樓 |
英文地址 | 9th Floor, No. 501, Section 6 Nanjing East Road,Neihu District ,Taipei City,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菱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6596646 |
官網 | www.csi-sensor.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spokesperson@csi-sensor.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89121111 |
簽證會計師2 | 林鈞堯 |
簽證會計師1 | 林柏全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22000000 |
實收資本額 | 1,490,55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5-05-17 |
成立日期 | 1998-06-15 |
總機電話 | (02)89121289 |
代理發言人 | 洪建仲 |
發言人職稱 | 副董事長 |
發言人 | 楊其昶 |
總經理 | 楊其昶(代理) |
董事長 | 黃育仁 |
菱光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2-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16,775,580
本期淨利(淨損)(元):361,271,278
可分配盈餘(元):1,461,185,76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88,982,29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72,203,47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每屆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提列或轉回特別盈餘公積。五、減除一至四款規定數額後,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之經營環境屬穩定成長之行業,鑑於未來仍有擴廠及轉投資計劃,故盈餘之分派,以發放百分之八十之股東紅利為原則。各年度發放前項股東紅利中現金股利之比例,以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但最少不得低於百分之五。
備註:無
菱光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62,695,025
本期淨利(淨損)(元):246,790,402
可分配盈餘(元):1,274,045,88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16,775,58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7,270,3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每屆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提列或轉回特別盈餘公積。五、減除一至四款規定數額後,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之經營環境屬穩定成長之行業,鑑於未來仍有擴廠及轉投資計劃,故盈餘之分派,以發放百分之八十之股東紅利為原則。各年度發放前項股東紅利中現金股利之比例,以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但最少不得低於百分之五。
菱光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3
股東會日期:112-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82,030,014
本期淨利(淨損)(元):359,682,214
可分配盈餘(元):1,031,187,82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62,695,0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9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68,492,8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每屆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提列或轉回特別盈餘公積。五、減除一至四款規定數額後,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之經營環境屬穩定成長之行業,鑑於未來仍有擴廠及轉投資計劃,故盈餘之分派,以發放百分之八十之股東紅利為原則。各年度發放前項股東紅利中現金股利之比例,以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但最少不得低於百分之五。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菱光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6
股東會日期:111-06-1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47,341,160
本期淨利(淨損)(元):176,681,074
可分配盈餘(元):864,110,61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82,030,01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2,080,6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屆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提列或轉回特別盈餘公積。五、減除一至四款規定數額後,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本公司之經營環境屬穩定成長之行業,鑑於未來仍有擴廠及轉投資計劃,故盈餘之分派,以發放百分之八十之股東紅利為原則。各年度發放前項股東紅利中現金股利之比例,以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但最少不得低於百分之五。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