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昕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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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其他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8438 |
地址 | 33845 桃園市蘆竹區福昌里忠孝西路185號2樓 |
英文地址 | No.19, Dagong Rd., Dayuan Dist.Taoyuan City,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3509611 |
官網 | https://www.persee.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more.huang@persee.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33543793 |
簽證會計師2 | 王攀發 |
簽證會計師1 | 曾建銘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705,18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22-03-11 |
成立日期 | 1989-10-23 |
總機電話 | 033541009 |
代理發言人 | 黃育賢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 | 陳彥亨 |
總經理 | 陳彥亨 |
董事長 | 陳國金 |
昶昕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2-27
股東會日期:114-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9,312,909
本期淨利(淨損)(元):154,548,795
可分配盈餘(元):381,093,48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90,167,58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0,925,9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正處於營業成長期,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證券市場、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0%,其餘以股票股利發放。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一、員工酬勞:1%~8%,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二、董事酬勞:不高於5%,並以現金為之。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昶昕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113-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1,607,889
本期淨利(淨損)(元):89,291,925
可分配盈餘(元):282,261,60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9,312,90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9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2,948,7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正處於營業成長期,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證券市場、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0%,其餘以股票股利發放。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一、員工酬勞:1%~8%,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二、董事酬勞:不高於5%,並以現金為之。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昶昕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正處於營業成長期,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證券市場、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0%,其餘以股票股利發放。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一、員工酬勞:1%~8%,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二、董事酬勞:不高於5%,並以現金為之。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9,943,0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1,607,889
可分配盈餘(元):281,550,889
本期淨利(淨損)(元):99,792,50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7,176,612
股東會日期:112-05-24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2
備註:
昶昕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8
股東會日期:111-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1,958,935
本期淨利(淨損)(元):220,704,886
可分配盈餘(元):317,062,61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7,176,6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9,886,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正處於營業成長期,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證券市場、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0%,其餘以股票股利發放。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一、員工酬勞:1%~8%,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二、董事酬勞:不高於5%,並以現金為之。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備註:
全國數位(8453)
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一段210號13樓
天外天(8456)
新北巿三重區重新路二段78號9樓
數位天空(8459)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2段58號3樓
新高雄(8469)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75號30樓之1
新彰(8475)
彰化縣花壇鄉北口村中山路2段725-5號1樓
經緯航(8495)
台南市東區東門路3段253號12樓
寶福有線(8943)
台北市長沙街2段151號4樓
大新店(8945)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四樓
雙子星(8946)
台南市北成路186巷60號
北視有線(8948)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1段153巷11號
新竹振道(8951)
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6號2樓
金頻道(8952)
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