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伸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8481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十二路六號
英文地址No.6, The 12th Road, Taichung Ind.Park,Taichung 407,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政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396792
官網http://www.transart.com.tw/
電子郵件信箱public@transart.com.tw
傳真機號碼04-23591243
簽證會計師2吳俊源
簽證會計師1張字信
過戶電話02-25635711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股票過戶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666,018,66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7-02-24
成立日期1987-02-23
總機電話04-23593687
代理發言人張耀元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室特別助理
發言人洪國智
總經理李煜培
董事長洪招儀

政伸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38,485,688

本期淨利(淨損)(元):124,891,543

可分配盈餘(元):346,221,18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3,017,45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3,203,73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股利之方式時,由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所屬主要產業環境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考量本公司未來資本支出預算之資金需求及股東權益,股東股息紅利以當年度稅後盈餘扣除依法應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為原則,股利之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之,惟現金股利發放之總額不低於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本公司無虧損時,將法定盈餘公積(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政伸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3,967,181

本期淨利(淨損)(元):294,969,204

可分配盈餘(元):491,572,77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8,485,68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3,087,09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股利之方式時,由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所屬主要產業環境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考量本公司未來資本支出預算之資金需求及股東權益,股東股息紅利以當年度稅後盈餘扣除依法應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為原則,股利之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之,惟現金股利發放之總額不低於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本公司無虧損時,將法定盈餘公積(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政伸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72,211,304

本期淨利(淨損)(元):406,450,001

可分配盈餘(元):596,879,3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3,967,18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32,912,12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股利之方式時,由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所屬主要產業環境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考量本公司未來資本支出預算之資金需求及股東權益,股利之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之,惟現金股利發放之總額不低於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本公司無虧損時,將法定盈餘公積(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