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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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油電燃氣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9937 |
地址 | 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0號4樓 |
英文地址 | 4F,No.140,Sec.6,Roosevelt Road,Taipei,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2958907 |
官網 | http://www.npcgas.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peggy@npcgas.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935-6505 |
簽證會計師2 | 劉慧媛 |
簽證會計師1 | 林麗凰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3,090,43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0-09-11 |
成立日期 | 1988-08-08 |
總機電話 | (02)2935-6500 |
代理發言人 | 林玉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 | 蔡佳璋 |
總經理 | 蔡佳璋 |
董事長 | 賴正時 |
全國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113-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9,761,238
本期淨利(淨損)(元):782,951,803
可分配盈餘(元):998,697,15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49,706,85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48,990,3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依本公司章程第23條: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則分派如下:一、董事酬勞以不超過百分之三為之。二、員工酬勞百分之一~七(含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則分配如下:一、股東紅利為可分配盈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之。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一、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二、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本公司正值企業成長期為求永續經營並創造競爭利基,近年來已加速多角化經營之腳步。經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分配比例視當年度公司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由董事會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公司股利政策係採現金紅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股東紅利為可分配盈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之,其中現金紅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現金紅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10 %為原則;其餘將辦理盈餘轉增資以股票發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全國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112-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86,018,771
本期淨利(淨損)(元):724,830,194
可分配盈餘(元):878,751,53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9,761,23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48,990,3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則分派如下:一、董事酬勞以不超過百分之三為之。二、員工酬勞百分之一~七(含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則分配如下:一、股東紅利為可分配盈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之。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一、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二、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本公司正值企業成長期為求永續經營並創造競爭利基,近年來已加速多角化經營之腳步。經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分配比例視當年度公司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由董事會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公司股利政策係採現金紅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股東紅利為可分配盈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之,其中現金紅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現金紅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10 %為原則;其餘將辦理盈餘轉增資以股票發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全國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3
股東會日期:111-06-2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8,218,065
本期淨利(淨損)(元):810,734,634
可分配盈餘(元):935,009,07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6,018,77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48,990,3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則分派如下:一、董事酬勞以不超過百分之三為之。二、員工酬勞百分之一~七(含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則分配如下:一、股東紅利為可分配盈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以不低於百分之之三十為之。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一、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二、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本公司正值企業成長期為求永續經營並創造競爭利基,近年來已加速多角化經營之腳步。經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分配比例視當年度公司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由董事會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公司股利政策係採現金紅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股東紅利為可分配盈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之,其中現金紅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現金紅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10 %為原則;其餘將辦理盈餘轉增資以股票發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