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順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9942
地址南投市工業路336號
英文地址NO 336 INDUSTRIAL ROAD., NANKANG INDUSTRIAL ZONE,NANTOU CITY, TAIWAN , R.O.C.
登記公司、店家茂順密封元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1904541
官網www.nak.com.tw
電子郵件信箱simon@mail.nak.com.tw
傳真機號碼(049)2255-401
簽證會計師2吳松源
簽證會計師1徐建業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過戶電話(02)2586-5859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31,613,2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2-01-28
成立日期1976-08-04
總機電話(049)2255-011
代理發言人陳玉琴
發言人職稱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薛汝青
總經理石銘耀
董事長石正復

茂順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3

股東會日期:114-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48,450,532

本期淨利(淨損)(元):740,607,634

可分配盈餘(元):2,071,242,55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89,113,31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及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股息與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股東股息與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現金股利應為股東股息與紅利之百分之二十以上,惟此項盈餘分派股東股息與紅利之比率及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82,129,24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茂順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113-06-2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70,300,579

本期淨利(淨損)(元):990,181,880

可分配盈餘(元):1,930,579,77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48,450,53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82,129,24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及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股息與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股東股息與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現金股利應為股東股息與紅利之百分之二十以上,惟此項盈餘分派股東股息與紅利之比率及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備註:

茂順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6

股東會日期:112-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32,701,691

本期淨利(淨損)(元):642,342,931

可分配盈餘(元):1,536,003,97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70,300,7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65,703,39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及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股息與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股東股息與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現金股利應為股東股息與紅利之百分之二十以上,惟此項盈餘分派股東股息與紅利之比率及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茂順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7

股東會日期:111-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66,126,096

本期淨利(淨損)(元):553,537,657

可分配盈餘(元):1,348,508,29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32,701,69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15,806,6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及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股息與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股東股息與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現金股利應為股東股息與紅利之百分之二十以上,惟此項盈餘分派股東股息與紅利之比率及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