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地產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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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建材營造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9946 |
地址 |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30號12樓 |
英文地址 | 12F, No.30, Section 3, Bade Road, Songshan DistrictTaipei City,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84466749 |
官網 | https://www.sanfar.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contact01@sanfar.com.tw |
傳真機號碼 | 2570-6985 |
簽證會計師2 | 黃欣婷 |
簽證會計師1 | 韓沂璉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B1 |
過戶電話 | 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3,265,541,5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3-09-17 |
成立日期 | 1993-09-20 |
總機電話 | 2570-9988 |
代理發言人 | 張文侯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蔡文玲 |
總經理 | 鍾鼎晟 |
董事長 | 鍾鼎晟 |
三發地產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4-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92,792,087
本期淨利(淨損)(元):88,855,652
可分配盈餘(元):2,272,762,174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章程第廿三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規定或營運所需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如尚有餘額,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視當年度資金狀況及經濟發展由董事會決議保留或分派股東股利,並提請股東會同意。本公司為求永續、穩定之經營發展,考量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擬定股利政策,並綜合考量保留盈餘及未來獲利狀況,以決定每年可分配之金額,股利發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額百分之十為原則,惟每股現金股利不足0.5 元時,得改採發放股票股利。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8,588,0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6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4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94,389,174
備註:無
三發地產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1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06,759,794
本期淨利(淨損)(元):139,677,070
可分配盈餘(元):2,332,469,15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92,792,08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27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章程第廿三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規定或營運所需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如尚有餘額,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視當年度資金狀況及經濟發展由董事會決議保留或分派股東股利,並提請股東會同意。本公司為求永續、穩定之經營發展,考量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擬定股利政策,並綜合考量保留盈餘及未來獲利狀況,以決定每年可分配之金額,股利發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額百分之十為原則,惟每股現金股利不足0.5 元時,得改採發放股票股利。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9,677,07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無
三發地產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5-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351,118,193
本期淨利(淨損)(元):222,279,122
可分配盈餘(元):2,428,816,61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06,759,79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8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2,056,82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三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規定或營運所需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如尚有餘額,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視當年度資金狀況及經濟發展由董事會決議保留或分派股東股利,並提請股東會同意。本公司為求永續、穩定之經營發展,考量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擬定股利政策,並綜合考量保留盈餘及未來獲利狀況,以決定每年可分配之金額,股利發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額百分之十為原則,惟每股現金股利不足0.5 元時,得改採發放股票股利。第廿三條之二:本公司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無須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第廿三條之三:於本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本公司先前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其以現金分派者,得由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無須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
備註:無
士開(5324)
台北市中山北路六段九十號八樓
昇益(5455)
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417號11樓
永信建(5508)
高雄市新興區六合路183號12樓
德昌(5511)
台中市北區五常里五權路401-1號1樓
力麒(5512)
104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99號8樓
三豐(5514)
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173號7樓
雙喜(5516)
新竹市民族路186號
力泰(5520)
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七段七號
豐謙(5523)
40360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2段501號19樓之2
鉅陞(5529)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2號2樓
桓鼎-KY(5543)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大城地產(6171)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839號6樓